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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黑恶势力原四川省阆中大副主任黄凤林违法犯罪没人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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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实名举报信 一、举报人信息 举报人:何大才身份证号: 512930197006230693 ,联系电话: 13031159592 ,现旅居地址: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市。   二、被举报人信息 被举报人:黄凤林,曾任职务: 1. 阆中市水观镇党委书记, 2. 阆中市金垭镇党委书记, 3. 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(县处级领导干部);退休时间: 2016 年底,实际控制经营:阆中市失能老人养护中心、春风茶楼等实体。   三、举报事实与证据 1. 黄凤林身为领导干部,长期威胁恐吓、欺压百姓 2014 年 7 月,黄凤林利用职务影响力,对我进行威胁、恐吓,胁迫我签订不合理协议,并当众扬言: “ 只要不打死,我负责 ” 、 “ 我就错关你 3 到 5 年,你又能把我怎样? ” ,语言嚣张、手段恶劣,属于典型的黑恶作风、欺压群众。 2. 在职期间违规经商,开办春风茶楼 黄凤林在担任水观镇党委书记、金垭镇党委书记期间,违反《公务员法》及干部纪律,在职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,经营春风茶楼。 我本人于 2010 年 11 月被人强行带至该茶楼,此事当地群众众所周知。 3. 2016 年底退休后立即违规办企业,官方报道即为铁证 根据四川省官方网站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开报道证实:黄凤林 2016 年底退休后,立即创办阆中市失能老人养护中心。依据《公务员法》第 107 条: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退休 3 年内,禁止在原管辖地区从事与原职权相关的营利性活动。黄凤林退休即开办养老机构,属于严重违纪违规、权力变现、期权腐败。 4. 对我非法关押近 4 年,并敲诈勒索 20000 元 黄凤林伙同他人,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长达近 4 年,并以此胁迫,敲诈勒索我人民币 20000 元。 事后顺庆区司法局以 “ 村委会申请 ” 为借口推卸责任,但村委会无任何权限启动限制人身自由的鉴定与措施,明显属于包庇、违规、违法。 5. 讲不过道理就使用流氓手段,反复抓放、打击报复 黄凤林自知理亏、讲不过道理,公然宣称: “ 你是专家级别,讲不过你,我就整你。 ” 长期对我抓了放、放了抓,循环折磨、打击报复举报人,完全无视国家法律。 6. 我多年依法信访举报,均被保护伞压案不查 我从 2014 年至今,多次通过国家信访局等正规渠道实名举报,均有网页截屏为证,但问题长期无人查处、无...